张军:强化检察机关在第三方监督评估中主导职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12月16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座谈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在京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代表在主会场参会。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主持会议。
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今年3月起,在第一期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最高检部署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级检察院共确定27个市级检察院16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开展改革,目前试点院在上述10个省级检察院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至61个市级检察院381个检察基层院。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52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254件。一些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也根据本地情况,积极主动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工作。
如何全面把握第三方机制相关工作的内涵要求,推动第三方监督评估落实落细?张军指出,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名录库作用,努力促进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实质化专业化,着力强化检察机关在第三方监督评估中的主导职责。通过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重要前提是第三方组织、人员要做到“真监督”“真评估”,谨防企业合规整改成为走过场的“纸面合规”、可改可不改的“软约束”,决不能让合规改革成为涉案企业无条件“免罚金牌”。
回应第三方监管人代表围绕合规考察评估标准、合规经费保障、第三方专业人员利益回避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张军阐释了主张——要制定好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之“规”。第三方组织开展监督评估,重点是核查涉案企业承诺的“合规计划”是否执行到位,“合规计划”须针对不同企业、涉嫌不同犯罪,做到个别化、差异化。要积极探索合规经费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关注、分析研判,根据试点经验提出经费保障意见建议。要自觉遵守落实第三方专业人员利益回避等监督制度,确保企业合规改革行稳致远。
高云龙在讲话中指出,企业合规改革是惠企利国的好政策,有利于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是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第三方监管人是各行业、各领域的专业人才,要保持为民服务的情怀,要秉持专业权威标准,要恪守客观公正原则,确保每一个办结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