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泸水市“四举措”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
为营造企业发展最优营商环境,怒江州泸水市以“作风革命提升机关效能”为目标,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四举措”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
全面推行法律风险告知前置执法
泸水市对照应急管理行政权力清单,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全面梳理近年来辖区内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高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企业存在问题,制发《安全生产法律风险告知书》,推行法律风险告知前置执法,将执法检查关口前移,督促相关企业坚守“红线”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生产经营管理。
积极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泸水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行业风险报告等,举办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教育培训班,组织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及重点监管企业全员参训。同时与全市49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法律风险告知书》。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泸水市不断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水平,执法力量不断增强。市应急管理局通过邀请资深专家和专业律师定期培训,全面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同时,会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泸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泸水市靶准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及重点企业,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执法检查模式,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泸水市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用好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精准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