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三家法院联合签署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贯穿普洱境内的澜沧江作为国际河流,具有独特的、唯一的水质和生态环境及高峡出平湖等组合的世界级资源。糯扎渡库区核心区范围总面积26466.7公顷,划分为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等7个天然植被类型;共记录维管束植物2016种、哺乳动物84种、鸟类185种、两栖爬行动物44种、昆虫586种、大型真菌65种,是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的生态环境安全任重道远。
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指导下,思茅区、景谷县、澜沧县三家法院在澜沧县人民法院正式签署《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物多样性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共同构筑糯扎渡库区绿色生态屏障,构建区域环境司法协作保护新格局,共同提高糯扎渡库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能力水平,为澜沧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协同推进糯扎渡库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协议》由协作原则、协作内容、协作机制3部分13条组成,秉持“以法聚力、跨域统筹、整体推进、创新引领”的原则,以全力打造普洱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特色工作为亮点,以共同提高糯扎渡库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能力水平为重点,树立践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系统保护等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着力构建严格严密、务实管用的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体系,丰富完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措施,织严织密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网,构建地域管辖各司其职、全域问题协同配合的司法保护协作新格局,进一步筑牢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
法律制度最能管根本长远,《协议》的出台,为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风向标,把牢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不偏航、不失速,打破地域界限,构建涉环境资源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实现“类案类判”统一法治保障,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不断开创新时代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