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到红河州开展法治建设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实地督导
6月6日至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五督导组一行到红河州开展法治建设反馈意见整改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实地督导工作。州委依法治州办专职副主任孔跃光陪同调研督导,弥勒市委、屏边县委依法治县市办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府分管同志分别陪同。
结合督导调研任务,督导组先后深入2个乡镇、10个县级单位(企业)、2个州级单位,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弥勒市、屏边县以及州级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反馈指导。本次督导重点突出、指向明确:在县级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实际,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诉讼与应诉、法治化营商环境、城市管理等进行调研督导,并查阅相关行政执法卷宗;在乡镇重点调研督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减证便民措施落实等情况;在村(社区)重点调研督导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等情况。在州公安交管、州交通运输部门,督导组全面了解了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抓好抓实专项整治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汇报座谈会上,州委依法治州办副主任、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雄文代表州委依法治州办就督导调研内容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进行了专题汇报,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向督导组进行了反馈。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结合职能实际进行了补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和群众代表围绕红河州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出意见建议。
督导组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措施,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回头看准备工作,写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要强化统筹抓创建。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示范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举措。当前正在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红河州要认真总结经验,严密组织实施推荐申报推荐工作,并加强创建工作调研指导,力争取得更好成效。三要强化责任抓落实。法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不只是几个政法单位的工作职责,依法治州办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发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法治督察工作能力和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充分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红河州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基础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持续抓好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红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创特,着力打造法治建设新亮点,不断推进红河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