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检察院迈出行政公益诉讼“等”外探索新步伐
8月26日,永平县检察院召开圆桌会议,以公开宣告、现场送达、当面沟通的方式向11家行政单位送达“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的检察建议,并现场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和相关行政单位的意见建议。这也是永平县检察院就行政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以外的首次“等”外探索,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2019年3月至8月,永平县检察院在履行“无牌无证机动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检察工作中发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出行方便快捷每家每户几乎都有摩托车。但是由于大部分摩托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较差,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非法改装及拼装、报废车改装上路、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针对专项检察发现的问题,结合各行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法律规定,永平县检察院及时向省、州检察院层报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最终获批办理了该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州检察院专检委委员张晓丹、第八检察部和第九检察部筹备组负责人一行出席了圆桌会议。在充分肯定永平县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张晓丹指出,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基础和保障,在下步督促行政机关抓好检察建议的落实方面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要在督促整改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实效。
在圆桌会议上,永平县检察院通报了“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情况,伍海清检察长全面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历程和基本情况,并针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应邀参会的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3所学校的校长对检察机关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如何推动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接收检察建议的11家行政单位领导分别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贯彻落实检察建议的对策和建议等内容进行了发言。
此次“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回应,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潮流,符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时代责任,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有利于实现公益诉讼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未成年在校中小学生违法违规驾驶摩托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将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为发出检察建议的部门之一,这也是永平县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首次探索。通过公开宣告、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当面听取行政单位和社会各界代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的做法,将以往的“文来文往”转变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和针对性,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