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法院:做好“四个一”促涉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
云南红河河口县与越南老街市接壤,共有归侨侨眷、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眷属2224人,归侨中越南归侨占比97.7%,少数民族占比28.5%。近年来,河口法院立足国门口岸实际与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司法特点,主动融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强化与相关司法部门及侨联组织的沟通协作,奋楫做好“四个一”全力推动涉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2016年以来,该院共成功化解涉外涉侨纠纷70起,为促进区域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定好“一个工作方案”。2018年10月,河口法院与县侨联成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设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河口法院和县侨联加强工作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问题,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调解组织、吸纳律师参与、鼓励横向合作开展、提升科技应用、落实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保障、完善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9个方面举措有序推进工作,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二是建好“一个服务平台”。建成集立案、调解、速裁、查询、信访接待等10余项功能为一体的国门诉讼服务站,不定期深入口岸附近及边民聚居区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国门诉讼服务站现配备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3名、聘用老法官1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5人,能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并有1名越南语专业毕业且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官助理负责涉外诉讼案件及法律咨询服务的翻译、解答等工作,进而使相关干警在语言、民俗等方面的专长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强了涉外涉侨纠纷的化解力度。
三是用好“一个会谈机制”。2004年起,河口法院与越南老街市法院建立并坚持中越司法会谈常态化机制,确定每年举行一次会谈,至今已举行工作会谈15次,为双边司法交流与合作保持了长期有益的探索。2017年,两国法院就司法文书协助送达达成共识,解决了涉外案件因手续繁杂、情况复杂导致的送达难问题。2019年,越南老街市法院首次协助河口法院向越南籍当事人送达了1件案件诉讼文书,并督促其即时履行义务,使该涉外纠纷在庭前得以顺利调解。
四是筑好“一个调解体系”。河口法院加强与县侨联的沟通协调,合理配置化解涉外涉侨纠纷的社会资源,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涉外涉侨纠纷,即时履行调解协议,形成了“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协助执行员”的“多员一体、一岗多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方案》试点工作中,已在归侨侨眷主要聚居社区设立侨联小组,在各乡镇、农场确定涉侨纠纷联络员,聘请中越相关工作人员共12人组成特邀调解小组,并由该院对具体案例进行司法指导。目前,已指导涉侨纠纷联络员成功调解了越南华侨与县政府拆迁补偿纠纷及其家庭析产纠纷等数起涉侨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