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以身边“活教材”为鉴 深化“以案促改”
本网讯 通讯员 马宏
近日,云南省昌宁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临沧市耿马县司法局勐永司法所所长张凤翔违纪问题的通报》,传达学习了保山市安置帮教以案促改会议精神,通报了龙陵县碧寨乡“5.16”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分析了案发原因,并就下一步安置帮教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结合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临沧市耿马县司法局勐永司法所所长张凤翔违纪问题的通报》和保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安置帮教“龙陵县碧寨乡5.16事件”失职失责典型案例为镜鉴,举一反三,加大对“两类人员”的排查和自检自查力度,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认真落实“一对一,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三个一”帮扶制度,实行对安置帮教工作各环节严格把关,加强痕迹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谈话记录、走访登记、帮扶措施和方案、帮教责任书和协议书、法律文书衔接存档等工作,做到明目齐全、数据真实、内容详实,确保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规范台账档案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本省、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是较好的警示教育素材,全局干部职工应深刻汲取诸如此类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大家比照案例反思,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促进纪律作风建设。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广泛开展以案促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市、县委,以及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决策部署上来,用好用活反面教材,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每名干部职工都要端正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以案促改,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底线,远离红线,永远做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人民忠诚司法干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大对“两类人员”和每个岗位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模范遵法守纪,打造风清气正、人民信赖的司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