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四个注重持续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五年来,为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健全完善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丽江市持续深入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
注重建章立制,推动规范管理
先后制定出台了《丽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规则》《丽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克服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的程序和事实审查出现“两张皮”现象。
注重创新方式,提高办案质量
将行政复议委员会划分为审议委员、咨询委员和监督委员三部分,形成“行业覆盖全面、法律运用专业、陪审监督有力”的行政复议队伍。强化面对面审理调查,加大现场调查力度,采取书面质证与当面质证相结合,大力推行听证(庭审)制度。实行案件议决相对独立,切实保障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注重以民为本,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五年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4件,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日益凸显,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维权的案件越来越多,尤其是历史跨度较长的林权案件的妥善办理更是收到了群众赠送的锦旗。其中,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决定撤销33件,确认违法但不撤销的5件,责令履行1件,部分变更1件,出具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意见书28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纠错,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5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25.8%。复议后不服又进行行政诉讼41件,诉讼率为16.1%。已生效判决34件,有1件被确认违法,有1件被二审法院部分变更行政复议决定。法院对行政复议决定的支持率为94.1%。
注重问题导向,推动法治建设
结合自身实际,在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也不断发现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坚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力量和能力建设,适时将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改为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扎实推动法治丽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