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公布
新华社澳门2月14日电(记者李寒芳 刘刚)记者14日从澳门特区政府土地工务运输局获悉,经过法定程序,特区政府已完成编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并刊登于当天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规划将于15日起生效。
据介绍,为订定澳门特区的空间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条件,并对公共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作出合理的综合部署,澳门特区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法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规划。
总体规划以澳门特区的发展定位,为推进澳门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致力发展产业多元化、保护澳门历史文化遗产为目标,并以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与“美丽家园”为城市发展策略主轴编制,总体规划由规划规章、整治规划图和发展条件图组成,将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约束并优于详细规划。
规划提出,要配合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体现澳门特区作为大湾区中心城市的定位,加强其国际和区域地位,并深化其空间功能,同时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澳门特区长远发展开辟空间。
规划综合了当前统计分区的人口分布、特色和功能,提出将澳门土地划分为18个规划分区,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旅游娱乐区、公用设施区、生态保护区、公共基础设施区、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等。
特区政府后续将依次开展各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总体规划作依据,就各规划分区详细订定和规范土地用途、建造条件,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布局等。
此外,第6/2022号行政法规《土地分类及用途》亦同时公布,法规细分土地使用类别,订定在城市规划的编制、检讨和修改程序所须遵守的土地分类和用途的准则,为展开详细规划的工作创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