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8个村(社区)获评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悉,近日,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司法部、民政部决定命名云南省大姚县石羊镇白石谷村、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等28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全国共有1136个村(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云南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典型。
两部门强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切实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和效果。创建活动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运用民主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大力组织推动农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要通过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