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下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6月29日,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下知识产权保护指引》,该指引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期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具体举措。
该指引全面介绍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工业设计、植物新品种、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等方面的具体规定,逐条对我国企业提出了明确详细的建议。该指引全面分析了 RCEP 知识产权规则对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帮助我国企业制定了应对未来挑战时应当重点考虑的策略,将有力强化青岛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企业开展全球知识产权布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