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剑网2021”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按照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统一部署,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网信办、公安厅、通信管理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剑网2021”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定于6月至10月开展,将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加大短视频版权治理力度。重点打击公众账号经营者未经授权对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删减切条、改编合辑制作短视频,及未经授权复制抄袭短视频并上传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在短视频中使用他人音乐、美术、文字等作品的行为,及通过智能终端、视频播放器等流媒体软硬件传播侵权盗版短视频的行为。着力整治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以合理使用为名传播侵权盗版作品的行为。
二是整治网络直播版权乱象。重点打击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复制、表演、通过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游戏等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侵权盗版制品的行为。着力整治网络直播平台未经授权向主播提供他人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
三是规范体育赛事版权秩序。重点打击公众账号未经授权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东京奥运会、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亚足联冠军联赛、中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等大型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严厉打击公众账号提供体育赛事节目盗播链接的行为。着力整治网站、APP等未经授权非法转播大型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
四是强化在线教育版权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传播“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行为,及生产、销售“学习强国”侵权衍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制作电子教材、音像制品、课件视频、电子试卷,及通过公众账号、APP、朋友圈、论坛等渠道传播教育培训侵权盗版作品的行为。着力整治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网盘等方式销售侵权网络课程和盗版教育培训出版物的行为。
五是巩固重点领域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知识分享平台的版权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新闻、网络音乐、游戏动漫、网络文学、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传播秩序,推动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巩固扩大工作成果。
来源:内蒙古版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