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类】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2001 组】 家具
【2002 组】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2003 组】 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2004 组】 镜子、画框及部件
【2005 组】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2006 组】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2007 组】 非金属牌照
【2008 组】 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2009 组】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2010 组】 医院用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2011 组】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2012 组】 非金属家具附件
【2013 组】 垫,枕
【2014 组】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注释】 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
——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
——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
——非金属牌照;
——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实验室用特种家具(第九类);
——医用特种家具(第十类);
——床单和枕套(第二十四类);
——鸭绒被(第二十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