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8年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近日,吉林省通报了2018年度打击侵权盗版10大案件:
1.长春市拾光私影咖啡吧电影播放侵权案
2018年9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省版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长春市虎林路万达广场4栋的拾光私影咖啡吧涉嫌播放盗版电影行为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咖啡吧开业自2017年4月份运营以来,在经营场所内建立小型局域网,设置电影播放服务器、机顶盒及投影机等设备,根据顾客点播需要或由顾客直接通过机顶盒控制操作,点播后台电脑服务器存储的电影文件或链接到有关影视资源网站,通过投影机投影到各包房屏幕上,同时收取观影及包房服务费,并以“拾光私影影咖(红旗街店)”名称在美团上推广营销。
在营业场所的播放服务器电脑中存储各类影片1686部,其中2018年最新影片79部。服务器存储的影片一部分系从相关网站下载,另一部分高清影片则通过微信公众号付费分享下载,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电影作品的合法授权证明。
在播放服务器中存储的电影作品中,可以确认有10部属于2018年国家版权局预警保护的电影作品,有11部经美国电影协会出具认证函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据此可以认定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人没有对该单位作出相应的版权授权许可。
该咖啡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10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吉林省版权局对长春市拾光私影咖啡吧作出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2.永吉微易生活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2018年7月19日,吉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微信公众号“永吉县微易生活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号:yongji5987)涉嫌侵犯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立案后,经远程勘验和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承认其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存贮下载涉案的电影、电视剧和动漫影视作品多部,当事人为了增加信息公众号的访问量,通过微信联系以500元的费用购得某非法网站的链接置入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内,向其微信公众号用户免费提供播放,本案可以认定的违法经营额500元,涉案侵权作品包括电影《我不是药神》、电视剧《扶摇》、动漫《我的狐仙女友》等356部作品。
2018年8月29日,吉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给予永吉县微易生活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5万的行政处罚。
3.镇赉清心书店销售盗版教辅图书案
2018年6月21日,白城市镇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镇赉县镇赉镇清心书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书店出售的标有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品课堂名校优练单元月考检测示范卷”系列丛书涉嫌为侵权复制品。
依据法定程序立案后,镇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清心书店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清心书店所售“一品课堂名校优练单元月考检测示范卷”系列丛书共75册,经武汉大学出版社认定核实,确定清心书店所售该系列丛书为盗版教辅材料,涉案金额为1390.5元。
2018年8月13日,镇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依法给予镇赉县镇赉镇清心书店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万的行政处罚。
4.珲春小桔灯作文培训学校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10月12日,珲春市文广新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新安街口岸大路1857号小桔灯作文培训学校教学场所里存放了《阅读全能突破韩豆豆教你学》81册、《中外文学知识》15册等图书,印刷字迹模糊,印刷质量较差,疑似未经授权的侵权盗版复制品。
经询问该学校的有关当事人,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及合法来源,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图书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法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依法立案后,珲春市文广新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负责人王某某进行调查询问,王某某承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教辅材料的违法事实。
2018年10月15日,珲春市文广新局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给予珲春市小桔灯作文培训学校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珲春夜宴练歌厅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5月27日,珲春市文广新局执法人员对珲春市靖和街龙源华府门市夜宴练歌厅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珲春市夜宴练歌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点歌机中擅自复制并按照顾客点播需要播放他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MV作品,并且该歌厅经营者不能出示相关著作权人或集体管理组织出具的授权许可使用合同,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表演权。经进一步核查,该场所有点歌机9台、包房9间,点歌服务器里共存贮下载有歌曲1万多首。
2018年7月10日,珲春市文广新局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对珲春市夜宴练歌厅给予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6.长春市华鹏会计培训学校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5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春市华鹏会计培训学校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培训学校经营场所内存放的《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2017)》《财务管理》《财务管理(2017)》《中级会计实务(2017)》《经济法(2016)》等共计9种74册图书,无法当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销售凭证,疑似侵权复制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图书作为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法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清单》等法律文书。
2018年5月,根据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出具的有关核实证明材料,执法机关认定上述图书为侵权复制品。
2018年7月30日,长春市文广新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著作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对长春市华鹏会计培训学校作出没收盗版图书74册,并处行政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7.长春市鹏程书店侵犯他人著作权案
2018年8月21日,依据群众举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鹏程书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书店经营场所内存放的《语文》《思想品德》《世界历史》《中国历史》《英语》等共计12种91册九年义务教育教科书,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疑似盗版教科书。
该书店也无法提供销售教科书资质的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图书进行先行证据登记保存。依法立案后,执法机关进行了深入调查。
2018年9月,根据长春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出具的核查鉴定材料,执法机关认定上述图书为侵权复制品。2018年10月15日,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著作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鹏程书店给予行政处罚,没收侵权复制品91册,并处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8.吉林省关东图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图书著作权案
2018年8月24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吉林省关东图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存放有《昆虫记》《寂静的春天》《猎人笔记》《红星照耀中国》《白洋淀纪事》等图书共计254本,疑似为侵权复制品,执法机关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根据人民教育出版社对该批出版物出具的鉴定证明材料,执法机关认定上述图书系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侵权复制品,吉林省关东图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事实成立。
2018年10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对吉林省关东图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9.长春市易通书店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10月10日,长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对长春市高新园区易通书店涉嫌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图书的行为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书店经营场所内存放的《文学通论导论》等共计5种134册图书,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销售凭证,疑似侵权复制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图书进行先行证据登记保存,并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清单》等执法文书,并在立案后进一步调查。
2018年10月,根据吉林大学出版社等出具的鉴定证明材料,执法机关认定上述图书为未经授权的侵权复制品。2018年11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长春市高新园区易通书店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0.东辽县渭津镇中学校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1月2日,东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东辽县渭津中学涉嫌向在校学生发行侵权教辅材料行为进行调查。经查,东辽县渭津中学从某游商处购得《中考总复习数学》教辅材料,共计170册,码洋4250元,销售给在校学生,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依法立案进行深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根据相关出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上述教辅材料不是相关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印刷,渭津镇中学向学生销售使用的《中考总复习数学》教辅材料系未经授权的侵权复制品,其行为构成侵犯图书发行权。
2018年1月19日,辽源市东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对东辽县渭津中学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和罚款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作者:陆续 来源:新文化网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