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暨中国版权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30年前的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颁布,这一年也是中国版权协会的成立之年。为了纪念这个重要日子,9月7日下午,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纪念《著作权法》颁布三十周年暨中国版权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来自版权界的80余位新老版权人齐聚一堂,共同回忆《著作权法》在立法、修法、执法与实施等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珍贵记忆。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龙新民,原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于友先等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由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主持。
中共中央书记处原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中宣部原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原局长蔡赴朝和新闻出版署原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刘杲,著名音乐家王立平、谷建芬为此次座谈会发来了贺词。他们在贺词中对《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和中国版权协会成立30周年表示祝贺。作为参与过我国版权工作发展的老同志表示,自1990年至今的30年,是我国版权法律制度从无到有、持续完善的30年;是版权保护力度增强、成绩斐然的30年;是版权管理体系发展健全、队伍不断扩大的30年;是版权贸易和服务从少到多、从弱变强的30年,是版权产业从小到大、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30年;也是中国融入国际版权大家庭,并逐步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30年。30年来,中国版权事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他们祝愿中国版权事业有更加辉煌的未来。
龙新民、于友先在座谈会上肯定了《著作权法》颁布对中国版权事业的蓬勃发展的积极意义,赞扬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的重要贡献。他们在讲话中回忆了《著作权法》诞生和发展中的亲身经历,共同畅想了我国版权事业灿烂的明天。
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中国版权协会原理事长沈仁干,全国妇联副主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务院参事、著名作家张抗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刘华,著名历史学家阎崇年,著名画家史国良,著名作家郑渊洁,著名表演艺术家杜镇杰等出席座谈会。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讲话中指出,《著作权法》的颁布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版权事业新时代、新篇章的开启。《著作权法》颁布的30年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对版权事业的高度重视下,在版权从业者共同奋斗下,中国版权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版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中国版权协会与《著作权法》同年诞生,全面参与了我国版权事业的开创与建设。中国版权事业将会在新的起点之上,开创版权事业新局面,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我国的版权工作者们也将会认清职责、不辱使命,抓住新机遇、贡献新作为。
座谈会上,张抗抗、阎崇年以及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朱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林广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人民教育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黄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张凌云等从立法、司法、学术、产业发展等不同角度,回顾立法、修法与实施中的珍贵记忆,讲述了《著作权法》对他们的创作和国家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来自版权行政、立法、司法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版权相关企业等的8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作者:赖明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人版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