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根本在于落实
——写在《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发布之际
——写在《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发布之际
日前,国家版权局正式发布《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国“十三五”时期的版权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笔者在国家版权局长期从事版权行政管理工作,亲历了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过程,感触良多。
五年规划是这样诞生的
在“十二五”之前,版权工作是没有五年规划的。当时一些人认为,版权工作与意识形态有关,不同于经济管理工作,无法进行量化,所以没必要制定五年规划。在国家启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要不要制定版权的“十二五”规划,也有过讨论。最后时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一锤定音:版权也要搞五年规划。于是,史上第一个版权五年规划——《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于2011年4月出台,对“十二五”时期各项版权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事实证明,版权工作虽不同于经济工作,但很多方面是可以量化、需要量化的。即使是那些不能量化的工作,也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工作重心的调整而分出轻重缓急,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十二五”时期版权工作的全面快速发展也印证了做好五年规划对于版权工作的重要性。
带着“十二五”丰收的喜悦,版权工作迎来了“十三五”新的征程。《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与“十二五”规划一样,仍侧重于对版权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规划。关于“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的目标,《规划》提出了“加快版权强国建设,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版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要完善版权法律制度、行政管理、社会服务、涉外工作4个体系,完成26项重点任务,做好5项保障措施。
规划的根本在于落实。版权工作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剩下的就需要所有版权工作者真抓实干、共同努力将它变为现实。笔者认为,尽管版权工作林林总总、千头万绪,但只要牢牢抓住几个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出成效,版权规划就会“开出繁花、结出硕果”。
加强版权执法监管
版权保护是版权工作首当其冲的重要任务,也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重要职责所在。社会各界对版权工作的认识和评价,首先考虑的就是版权环境有没有得到改善。对此,各级版权行政部门责无旁贷。《规划》作出“我国版权保护目前仍处于矛盾和纠纷高发期,总体特征仍然是保护不足”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仍然将版权保护放在“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版权保护。
笔者认为,“十三五”时期版权保护工作的重点,仍应集中在互联网领域各种形式的侵权盗版问题上。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共同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已进行了12次,取得了很大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十三五”时期,“剑网行动”将会继续开展下去。
如果在以下方面能够前进一步,将会大大提升“剑网行动”的治理效果。首先是扩大办案数量。“伤其九指,不如断其一指”,对于侵权盗版分子,只有通过实打实的案件处理,才能一点一点地打击他的嚣张气焰。行政处罚也好,刑事制裁也罢,只有形成数量规模,才能形成打击态势。其次是提升办案质量。互联网著作权案件办理难度很大,笔者认为,版权执法人员应掌握互联网有关基本原理,并借助技术手段,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升办案质量。还要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销售平台等新型传播方式及时纳入执法监管。再次是强化执法协作。版权部门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执法协作,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公安、工信、“扫黄打非”等部门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使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得到更大改善。同时,继续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等重要版权监管工作。通过打管结合、双轮驱动,不断提高我国版权保护工作水平。
推进著作权登记工作
著作权登记是版权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石。作为知识产权最主要的3个组成部分,专利有专利登记,商标有商标登记,而版权与之对应的就是著作权登记。令专利、商标引以为傲的是,我国专利受理量和商标注册量都早已是世界第一并保持至今。
尽管版权实行的自愿登记与专利、商标实行的强制登记有很大不同,但我国著作权登记量同样增长迅速。包括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等在内的著作权登记量于2013年首次突破100万件,2016年即突破200万件。而由于版权是创作完成之后不需要登记即可自动获得,基于巨大的人口基数,我国实际拥有的版权数量还应远远大于200万件,一定也是世界第一。可见,著作权登记工作还有巨大潜力可挖。《规划》设定“十三五”时期,作品登记年均增长15%,软件著作权登记年均增长10%,均远高于全国GDP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全国作品登记量要达到278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60万件。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需要继续深入推进著作权登记工作。
笔者认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进一步做好作品登记、软件登记等著作权登记工作的制度、体系顶层设计,指导登记机构不断规范登记程序,优化登记服务,激发社会登记热情,扩大登记覆盖面,提高登记数量,提升登记质量,使著作权登记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发挥更大的作用。
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版权产业是朝阳产业,推动版权产业发展是版权工作的一个特色和亮点。版权产业的概念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门对版权产业进行了定义。《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动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笔者认为,以下四方面工作对推动版权产业发展至关重要。一是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十三五”时期,需要继续创建更多的版权示范城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版权示范园区(基地),达到或超出《规划》设定的数量目标,才能保证发挥示范主体对版权产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是促进版权贸易、版权交易。通过研究建立互联网版权确权、授权和交易机制,加强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的培育和管理,支持“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建设,办好“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扩大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国际版权输出等方式,使版权贸易、版权交易做大做强。三是强化版权资产管理。分行业、分领域逐步开展版权资产管理调研,探索版权资产管理的方法流程和制度体系,带动各行各业加强版权资产管理。同时继续做好全国及地方性的版权产业国民经济贡献调研,强化版权资产管理价值,扩大版权产业影响。四是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十三五”时期面临新的发展形势,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应加强监管和服务,鼓励其建立与相关产业、行业的合作平台,探索合作共赢的有效路径,进一步释放其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的巨大潜能。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对“十三五”规划为版权工作描绘出的美好前景,我们无需多虑,最该做的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
作者:张有立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