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盗印教辅书被告人因积极赔偿获从宽量刑
通过网店接单,却打起了发盗版书赚差价的“如意算盘”。2017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在一印刷公司仓库内查获自行印刷的盗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辅书籍《日有所诵》共计22026册,同时查获了被告人刘某、韩某某应他人要求印制的其他出版社教辅书籍77745册。2018年5月29日,上海虹口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单位、被告人刘某等4人提起公诉。
据悉,2016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章某在网上开办书店,采用网上联络、网下交易的方式先后向他人销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辅书籍《日有所诵》1万余册。2017年6月至7月间,为节约成本,章某接到客户订单后,伙同他的哥哥委托刘某、韩某等经营的印刷公司自行印刷该类书籍2万余册,准备再次销售。
虹口区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后依法适时介入,在取证、固证环节提出意见建议。检察机关还及时告知相关出版社作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引导他们参与到相关的刑事诉讼中来。
由于该案涉案的大部分书籍均尚未进入销售环节,检察机关经过调查了解并取得出版方的认可,充分听取当事双方意见,根据出版发行市场中的一般标准认定权利人的最低损失,以此促成和解赔偿。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在检察官的努力下,章某和他的哥哥最终不仅自愿认罪认罚,且努力赔偿权利人损失,取得了被害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谅解。
经过全面审查,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应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追究印刷公司、章某和他的哥哥、印刷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以及直接责任人员韩某的刑事责任。但鉴于章某和他的哥哥与出版社达成和解、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对他们提出了比其他被告人更为从宽的量刑建议。
作者:胡玉菡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