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版权保护:告别山寨 走向创新
小米公司近日向优酷土豆投资千万美元。双方战略结盟后,小米将深度整合硬件终端和优酷土豆优质内容,还将参与到优酷内容的制作、出品与发行中。11月15日,在北京参加“第七届中国版权年会”时,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表示:“小米一定要坚定地走互联网平台的道路。如果要走平台之路,那么让用户在里面消费什么?是内容,是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认为,“雷军们”之所以敢投资曾经盗版现象严重的视频网站,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日趋好转,“中国正走在告别山寨、走向创新的快车道上”。
看到版权的价值
谈到版权的价值,爱奇艺创始人、CEO龚宇举的例子是几年前姜文拍的电影《让子弹飞》。这部电影中有一个麻匪面具令人印象深刻,《让子弹飞》放映之后的第二年春节,全国各地的庙会上全都在卖麻匪面具及相关玩具,销售收入少说也有几亿元,但电影版权方并没从玩具中获利,他们获得的仅仅是票房分成。今年姜文又拍了一部新片《一步之遥》,爱奇艺已购得了其互联网版权,这一次《一步之遥》吸取经验和教训,出售电影版权的同时也开始对片中商品道具进行授权。
“因为视频网站跟影视行业关联非常紧密,我们可以拿影视行业,特别是比较成熟的地区国家的影视行业做对比。好莱坞电影的票房收入一般只占其总收入的30%至40%,其他收入来自于收费电视、DVD、衍生产品、主题公园以及游戏的授权等,而在中国大概占电影收入的90%以上。版权保护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机会、创造更大的价值,版权的价值应该被充分认识。”龚宇表示。
为版权找到更多的变现途径
“盛大文学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来管理海量版权,如何为这些网络文学版权找到更好的变现的模式?我们现在的做法是,把它尽量大规模地、长线地散播到整个文化娱乐的产业链中。”盛大文学董事长邱文友表示,早期网络文学只有一条变现的模式,就是卖字为生,而如今则来自于全产业链衍生版权开发,付费阅读以外还有网络广告、游戏、影视版权的销售,进一步扩展到衍生产品、线下出版等,网络文学也能创造出巨大价值。
据了解,今年8月,盛大文学举办了手游版权拍卖会,9月又举办了影视版权的交易会,与国内6家领先的影视和演艺机构签订了作品改编的协议,总销售的价格超过了2000万元,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具有一次生产多次利用特性的文化内容的产品,正逐渐成为市场的宠儿。2010年至今,仅仅是由盛大文学改编成功的畅销影视的版权已经超过了50部,而由盛大文学改编成的游戏也已经超过了30款。盛大文学2014年的版权收入会超过去年全年收入的4倍以上。
版权保护助力企业发展
优酷土豆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古永锵也表示,之所以能获得如此快速的发展,还得益于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让企业没有后顾之忧,就敢于投入更多资金到原创内容的开发上,和电视台合作,和影视制作公司合作,和同行合作,生产多纬度的内容,打造一个从自制到版权合作的整体生态链。“优酷土豆现在已不仅仅是一个视频网站,我们正在打造的是一个多屏的文化娱乐生态系统。”
同样,也是因为对版权保护有信心,爱奇艺不断加大投入,独家购进了很多热门内容。龚宇说:“从2010年4月22日上线以来,我们每一分钟的内容都是花钱买的。当初筹建网站时就意识到,视频网站是版权非常集中的一种形态,需要巨大的付出。从一开始内容版权的采购,到后来的采购加制作,从每年的几亿元的投入到现在的十几亿元,累计几十亿元的投入。近几年版权费水涨船高,播一个综艺节目,付出的版权费有时相当于购买两架至三架波音737飞机的费用,飞机不会轻易被别人盗取,但是版权很容易被盗取,如果没有版权保护做后盾,花大价钱买版权的企业可能早就不存在了。”龚宇不无感慨。
“目前,业界已经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己核心竞争力的共识。”彭波表示,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将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网络空间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完善立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加强,加大执法的力度;三是支持业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四是加大宣传,引导网民增强互联网知识产权意识,做遵法守法的好网民;五是进一步探索新技术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作者:白炜 来源:中国文化报 时间: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