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单位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江西两单位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11月10日,记者从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暨版权交易经验交流会近日在北京举行。会上,江西日报社、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这是继景德镇国际陶瓷艺术创意中心、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分别荣获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之后,江西省又有两家单位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江西日报社高度重视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在新闻作品创作、产业发展、版权输出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社会影响深远。该社逐步建立了版权保护工作机制,在坚持遵法守规、尊重版权、诚信出版的同时,在大力宣传普及版权保护知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提升全社会的版权意识作出了突出贡献。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西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国有图书发行企业。该集团以发行优秀出版物为职责,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导向,重视图书版权的保护、推广和利用,销售正版、抵制盗版,有效地保护了著作者权益和消费者权益。
作者:黄锦军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