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版权交易亟须建立规则
“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制作方为在片中“挂职”的当地领导变相发劳务费……这些影视剧购销环节存在的猫腻,正是中纪委近日点出影视行业的五大“潜规则”之一。对于当今供大于求的电视剧市场,如何搭建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交易平台,建立电视剧公正合理的交易规则?记者近日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让市场能有效配置资源
编剧、作家苦于作品找不到“好婆家”,而影视公司却面临着严重的“剧本荒”,这是当前影视行业的普遍现象。电视剧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充分彰显出它的商品属性,其产量与日俱增。近年来,每年1.5万集以上的生产量,已经使我国跻身成为全球最大的电视剧生产国。但另一方面,国内的电视剧市场并未发挥出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电视剧产量过剩,供需、产销失衡,矛盾日益突出,制作生产造成的资金浪费相当惊人。同时,无论在制作还是交易环节,非市场因素越来越多的影响着产业的健康发展。
电视剧年产量过剩,库存大量积压已是事实。根据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对去年我国电视剧市场的数据统计分析,每年电视剧产量和播出的比例约为5:3。与此同时,国产剧目前的回款率甚至不到50%,这已成为制约制作公司正常运转的一个突出问题。按照购片合同,电视台一般分签约、交带、播出等不同节点支付购剧款,并在电视剧播完20~30个工作日后支付尾款。从目前情况看,能够执行合同及时付款的电视台仍是少数,大多数电视台最多回款50%,其余尾款差不多得拖到购剧两年以后才能付清。
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晋亮对此深有感触。他说,片子在策划筹拍的时候就要找播出平台,拍出来之后差不多就定了,一般国内几大强一点的卫视出的价格都不错,但问题就在于回款很慢,电视台要播出之后拿到广告主的钱才能向上游的影视剧出品方付款,这样一定程度上将整个影视剧制作的周期拖后了,所以晋亮坦言,即便拍出了《伪装者》《琅琊榜》《北平无战事》等大热剧,他们依然还没赚到多少钱。反而,在与视频网站进行版权交易中,回款速度相对较快,如《琅琊榜》最初以每集150万元价格卖给了爱奇艺。这也仅仅是基本收回了约1.2亿元的拍摄成本。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文投集团)董事长王勇认为,这就是我国电视剧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充分、分工不明确、产业体系不完整的问题。在他看来,一个良好的市场,首先要信息对称、透明、公开、高效,搜索成本低廉。其次,市场越发达,社会分工越精细,专业化程度就越高,产品质量就会越好。而我国的许多电视剧制作公司大多是全产业链运营,从找剧本开始,找资金、找导演、找制作班底;产品生产出来以后,还得一个台一个台的跑,即版权“自产自销”。最后,产业体系的不完整,主要表现为要素市场的不成熟,在哪里找剧本,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编剧、导演和演职人员?“我国的电视剧产业更像是一个圈子,而不是一个成熟的产业市场。”王勇说。
让版权资产能进场交易
王勇曾经长期在广电系统任职,深谙电视剧市场一直以来存在的弊端,同时对电视剧产业的魅力深信不疑。他深感电视剧产业是未来文化产业的一座金矿,其前景将超出许多人的想象。不到10个人的小型影视制作公司,年文化产值就可以过亿元,这在传统的制造业是很难有的。因此他在陕文投集团成立之初,就将目光放在影视剧版权交易平台的设立上。
2010年8月,陕文投集团联合上市公司、民营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首家从事影视版权交易服务的专业机构,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已有5年的成长,其总经理党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建立的初衷就是为影视剧的版权搭建一个展示交易的平台,希望让所有围绕影视产业的版权资产都能进场交易。
据党雷介绍,目前在中心交易的影视剧以二轮、三轮交易较多,首轮剧的交易还是目前惯有的剧找台或台找剧的模式。目前,该中心已累计为省内外影视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超过3亿元,受托代理影视、文学类版权作品9000余部,与百余家电视台和制作机构开展合作,实现交易额超过10亿元。
随着“限娱令”“一剧两星”等政策的相继出台,省级卫视争夺黄金档收视份额的重心向电视剧大大倾斜,因此对优质电视剧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带来单集总价水涨船高,目前单集价格提升至100万元/集左右。湖南卫视在2013年购买于正的《笑傲江湖》价格出到185万元/集,2014年购买的《武媚娘传奇》单价也逼近200万元/集,购买成本超过1.5亿元,算得上近年来的“大手笔”。
“目前,我们正在着力打造基于大数据技术支持的影视版权评估定价体系,旨在提高影视项目运营和版权交易服务的精准率和成功率,发布行业指数,树立行业标准。”王勇表示,电视剧产业是高风险行业,之所以探索着坚持去做,就是相信终有一天我国的电视剧市场会与国际接轨,走上规范化、专业化的道路。目前,所面临的种种困局不足为奇,因为创新没有前车之鉴,创新没有现成的路径可循,一切只有依靠努力去探索。
在陕文投集团党委副书记、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马湘云看来,电视剧版权交易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目前还处在初步发展的阶段,需要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的版权交易服务体系做支撑,才能使产业真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创立之初,电视剧版权交易对于陕文投集团而言是一个全新的业态,行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但现在它已走上正轨,不仅是为影视剧版权的交易服务,也在用自身的实践去探索更加科学、高效和合理的交易规则。”马湘云说。
作者:魏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