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R非法提供作品 热波公司一审判赔35万元
因认为对方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利用“VR热播”软件IPAD端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妄想症》《四大名捕2》《火锅英雄》3部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公司)将热波(北京)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波公司)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5.56万元。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其经授权取得涉案影视作品《妄想症》《四大名捕2》《火锅英雄》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热波公司未经原告合法授权,在其运营的应用软件“VR热播”IPAD端,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热波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被告热波公司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爱奇艺公司基于授权继受取得涉案3部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在授权期间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涉案作品。被告热波公司在其经营的“VR热播”IPAD端上向公众提供《妄想症》《四大名捕2》《火锅英雄》3部作品,使相关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该行为未经原告许可,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判决被告热波公司赔偿原告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5.56万元。
点评
如今,VR技术应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视频、娱乐、新闻、旅游、展览、运动等场景。在以VR形式呈现他人原创作品时,使用者应遵循“先授权后使用”,获得有关作品著权利人的授权,然后再进行合法使用,否则可能招致侵权风险。正如该案审理法官呼吁,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推广技术创新,让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并肩同行。
作者:侯伟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