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登记数量4年翻一番 行业增加值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超7%
8月28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有关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著作权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支柱作用。
对于当前《著作权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王晨在报告中称,有的网站非法转载他人作品,甚至对其他网站的内容进行全网抓取。一些著作权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不强,存在怕“打官司”的心理,甚至有“盗版越多,名气越大”的错误认识。
据了解,2013年至2016年,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大约翻了一番。《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版权(即著作权)产业经济贡献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突破5万亿元,达50054.14亿元,占全国GDP的7.3%,较上年提高了0.02个百分点。
去年登记数量超过200万件
新华网报道显示,从2007年至今,十年来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持续增长,创造的行业增加值翻了近两番,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5.68%,整体上高于GDP增速2.19个百分点。十年间中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出口规模增长了近一倍,2015年商品出口额已达2633.36亿美元。
此外,2015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1666.90万人,比上年增长了2.19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9.23%,比上年提高了0.12个百分点。
相关数据表明,中国著作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把尊重和保护著作权、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
王晨在报告中介绍,2005年至2016年,各级著作权主管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35万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5.08亿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连续13年组织开展“剑网行动”,集中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5560起,依法关闭网站3082个,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在著作权登记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强化著作权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初步构建起以著作权登记、集体管理、交易平台、中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著作权社会服务体系。
2013年至2016年,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从100余万件增长至200多万件。国务院于今年4月取消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5月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数量达到7万多件,创下了历史新高。我国现已成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5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之间搭建起桥梁,促进了音乐、音像、摄影、文字和电影等作品的传播使用。
进一步健全著作权权利体系
虽然著作权法贯彻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对目前在侵犯著作权方面的典型案例,王晨也在报告中进行了详细列举。例如,有的企业不尊重著作权,窃取他人创作成果和科研论文,未经许可、不支付报酬就使用他人作品。
另外,王晨还提到,有的案件存在维权成本高、诉讼时间长、举证责任重、赔偿数额低等问题,“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著作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的积极性。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下,作品的复制、传播愈发便捷,网络上文字、音乐、影视、图形、软件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易发多发,然而,著作权执法部门应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手段和能力不足,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查处不及时等问题。
“各地还普遍反映,基层著作权管理机构不健全,有的地方甚至长期处于无职能、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状态,难以有效开展工作。”王晨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著作权法》,王晨在报告中提出建议,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著作权意识,全面提升著作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加大执法力度等。
王晨还建议,抓紧修改著作权法,进一步健全著作权权利体系;完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集体管理、著作权登记等制度;健全网络著作权保护机制;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加强与我国已加入的著作权国际条约的衔接等。
作者:冯彪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9日